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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丁聊包養網站濤】天然與品德——程顥對“天理”古義的揚棄與闡發

天然與品德

——程顥對“天理”古義的揚棄與闡發

作者:丁濤(東南年夜學博士研討生)

來源:《東南年夜學學報.哲學社會科學版》,2019年04期

時間: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六月初旬日庚戌

          耶穌2019年7月12日

 

摘要

 

在程顥之前,“天理”具有天然、天命、品德等含義。為了批評佛老、復興儒學,程顥對“天理”古義進行了改革。為了辟佛,他確定“天理”的天然之義。釋教否認人的天然之性,程顥則認為人的天然之性是天理的體現。為了批評道家,程顥為“天理”賦予仁德。道家主張“絕仁棄義”,程顥則認為仁德是天理的表現。程顥對“天理”的改革,奠基了理學的思惟基礎,在理學發展史上具有主要意義。不過,程顥的天理論還存在缺乏之處,體現在他對天理善惡缺少一貫的認識,后經程頤改革,“天理”才真正成為理學的焦點概念。

 

程顥(1032—1085)是宋明理學的奠定者和開創者,既是程朱理學一派的主要代表人物,又是陸王心學一派的先驅,在理學思惟體系中占據舉足輕重的位置。程顥說“吾學雖有所受,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”[1](P424),其天理論一向是學界研討的重點,但是學者仍存在不合。馮友蘭指出:“明道所謂理,似指一種天然的趨勢。一物之理,即一物之天然趨勢。六合萬物之理,即六合萬物之天然趨勢。”[2](P752)牟宗三則認為“依明道之體悟,此天理固是本體論的實有,但決不只是靜態的實有,而是即活動即實有之動態的實有”[3](P68),又說“就體而言理是第一義之理……落于實然上就現實存在之種種天然波折之勢而言理,是理之第二義”[3](P70)。與馮友蘭分歧,牟宗三重要是從品德本體的角度來懂得程顥的理,而把天然義視為第二義。japan(日本)學者土田健次郎的觀點則與馮、牟都不雷同,他認為“程顥對‘天理’的用法包養女人是:基礎上包括了對善、惡兩方面的認可,但同時,可以被周全確定的幻想狀態也無妨表達為‘理’”,又說“程顥不單把善惡并存的現實視為‘天理’,也把純粹善的狀況表述為‘天理’或‘理’”[4](P169)。以上是較有代表性的三種觀點,各有分歧。前賢關于程顥天理論的研討多從概念剖析的角度進手,而較少剖析程顥對“天理”二字的“體貼”。筆者認為程顥對“天理”二字的“體貼”表現在解決時代問題中對“天理”古義進行揚棄并加以闡發。

 

一、“天理”古義與程顥面臨的時代問題

 

程顥的天理論是在“天理”古義的基礎上建構的。“天理”古義,即程顥之前“天理”的含義,在探討程顥的天理論之前,有需要對其進行梳理。同時,程顥要解決的時代問題亦是他改革“天理”古義的現實緣由。

 

(一)“天理”古義

 

雖然程顥曾說“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貼出來”,但“天理”二字的語言情勢并非程顥發明,此二字在程顥之前就已經獲得了廣泛地運用。

 

在戰國時期的文獻中,“天理”二字就已經屢次出現。據《文子·道原》載:“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;感而后動,性之欲也;物至而應,智之動也;智與物接,而好憎生焉。好憎成形,而智出于外,不克不及反己,而天理滅矣。”[5](P25)此處“天理”與“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”相對應,意為人生而靜的天然天性。據《莊子·養生主》載:“依乎天理,批年夜郤,導年夜窾,因其當然。”[6](P119)這是莊子對廚子解牛的描繪,此處的“天理”指牛體的天然紋理結構,可引申為事物的天然法則,即所謂“當然”。《禮記·樂記》亦載:“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;感于物而動,性之甜心花園欲也。物至知知,然后好惡形焉。好惡無節包養網單次于內,知誘于外,不克不及反躬,天理滅矣。”[7](P3311)此處“天理”與《文子·道原》中的表述幾乎分歧,也可解釋為人的天然天性。綜上,早在戰國時期,“天理”二字就已屢次出現,具有天然之義,指事物的天然結構、法則某人的天然天性。

 

西漢時,“天理”二字產生了新的意義。據《年齡繁露》載:“周無道而秦伐之,秦無道而漢伐之。有道伐無道,此天理也。”[8](P220)此處“天理”的含義與先秦時已有分歧。此處“天理”一方面體現了天的號令,具有天命之義,另一方面亦體現了人的品德訴求,具有品德意義。董仲舒是“天人感應論”的倡導者,通過他對“天”的論述可佐證該見解。他說:“國家將有掉道之敗,而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,不知自省,又出怪異以警懼之,尚不知變,而傷敗甚至。以此見天心之仁愛人君而欲止其亂也。”[9](P2498)可見,董仲舒所言的“天”是具有仁愛之心的神靈,能夠對國君發出譴告,不欲使國家走向衰敗。是以,董仲舒所言的“天”具有神靈和品德兩層含義,與其“天理”的天命與品德意義相應。《史記》對“天理”二字的用法也有新意:“皇帝曰:‘匈奴逆天理,亂人倫,暴長虐老,以盜竊為務行。’”[10](P2923)在討伐匈奴之前,漢武帝指責匈奴無道,此處“天理”也不是指事物的天然法則某人的天然天性,而是指倫理綱常,具有品德意義。可見,在漢代,“天理”二字的意義有所發展,具有了天命、品德等新意。此后,雖然“天理”二字仍頻繁出現,但在程顥之前,不過乎天然、天命和品德等三種含義。

 

(二)批評佛老與復興儒學的時代請求

 

唐代出現儒、釋、道“三教”并立的局勢,學者認為“如鼎三足,惟儒家一足最弱”[11](P5)。北宋統治者鼎力發展科舉制,重用儒士,儒學在北宋時期獲得了傑出的發展契機。儒家士年夜夫借此契機一方面批評佛老,一方面盡力探討儒學義理、從頭闡釋儒家經典,于是,北宋出現了一場儒學復興運動,而程顥恰是北宋儒學復興運動中的主要一員。

 

隋唐以來,釋、道二家在中國思惟文明界占有主導位置。北宋時,釋、道二家的社會影響仍然不減,“上自帝王卿相,下至和尚羽士,研習《老子》蔚然成風,可謂盛矣”[12](P329)。釋教的影響更年夜,程顥指出:“如楊、墨之害,在當代則已無之。如道家之說,其害終小。惟佛學,今則人人談之,彌漫滔天,其害無涯。”[1](P3)面對風靡一時的釋、道二家,程顥等人要想使儒學得以復興,就必須論證儒包養意思家文明在釋、道二家之上。但是,在過往數百年間,儒家在與釋、道二家的論爭中逐漸落于下風,是以,若不對儒家文明進行一番改革,其復興幾乎是不成能的。程顥一方面對釋道二家展開了強無力的批評,另一方面對儒家傳統文明進行了創新性改革,使其在理論上加倍完美。他對“天理”古義的揚棄和闡發恰是在這樣的佈景下進行的。

 

二、確定天然,反對天命——程顥對“天理”古義的揚棄

 

在程顥之前,“天理”具有天然、天命、品德等三層含義,為清楚決時代問題,程顥對“天理”的三層含義進行了揚棄,既有繼承又有摒棄。中國現代思惟家對天有兩種主流見解,分別是天然之天和神靈之天。神靈之天,重要體現在天命論中,能夠主宰人間禍福,如《尚包養網車馬費書·湯誥》包養條件載:“天道福善禍淫,降災于夏,以彰厥罪。”[13](P342)天然之天,則沒有興趣志,不克不及行賞罰,與人間禍福沒有關系,如《荀子·天論》載:“天行有常,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。”[14](P220)王充《論衡·譴告篇》載:“夫天道,天然也,無為。如譴告人,是有為,非天然也。”[15](P636)劉禹錫將這兩種說法總結為“陰鷙之說”和“天然之說”[16](P67),前者指神靈之天,后者指天然之天。現代“天理”的天命之義和天然之義正與天的兩種主流觀點相對應。自唐代中后期以來,隨著柳宗元《天對》和劉禹錫《天論》批評了把天當作神靈的說法,“天然之說”漸漸成為主流。受這一趨勢的影響,程顥體貼出的“天理”摒棄了天命之義,繼承了天然之義。他說:

 

六合萬物之理,無獨必有對,皆天然而然,非有設定也。每中夜以思,不知手之舞之,足之蹈之也。[1](P121)

 

天理云者,這一個事理更有甚窮已?不為包養故事堯存,不為包養app桀亡。[1](P31)

 

命之曰易,便有理。若設定定,則更有甚理?[1](P33)

 

程顥明確指出六合萬物之理“皆天然而然,非有設定也”,確定天理的天然之義,并反對天有設定的說法。程顥還進一個步驟提出“無獨必有對”的觀點,這是他對天然之理的主要發展。程顥指出天理“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”,這顯然遭到了《荀子》“天行有常,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”的影響,是將天視為天然而非神靈。程顥確定“易”,“易”即變易、變化,他認為天理是天然變化的,再次駁斥“設定定”的說法。總之,在天然之義和天命之義兩者間,程顥的“天理”繼承了天然之義,摒棄了天命意義。

 

程顥將“天理”視為天然,具有批評釋教的現實意義。程顥曾說:“昨日之會,年夜率談禪,使情面思不樂,歸而悵恨者久之。此說全國已成風,其何能救!古亦有釋氏,盛時尚只是崇設像教,其害至小。本日之風,便先言生命品德,先驅了知者,才愈高超,則沉迷愈深。”[1](P23)程顥指出釋教對社會具有兩個層面的迫害,過往的迫害在于情勢上的佛像崇敬,明天的迫害則在于理論上的沉迷人心。相對于崇敬佛像的情勢而言,釋教理論的迫害加倍嚴重。是以,程顥重要從理論上對釋教進行了抨擊,他的理論兵器恰是“天理”的天然之義。他認為天然即天理,而釋教違背天然,即違背天理。他說:

 

圣人致公,心盡六合萬物之理,各當其分。佛氏總為一己之私,是安得同乎?圣人循理,故平直而易行。異端做作,鉅細年夜費力,非天然也,故掉之遠。[1](P142)

 

今彼言世網者,只為些秉彝又殄滅不得,故當忠孝仁義之際,皆處于不得已,直欲和這些秉彝都消殺得盡,然后以為至道也。但是畢竟消殺不得。如人之有線人口鼻,既有此氣,則須有此識,所見者色,所聞者聲,所食者味。人之有喜怒哀樂者,亦其性之天然,今強曰必盡絕,為得無邪,是所謂喪無邪也。[1](P23)

 

放這身來,都在萬物中一例看,鉅細年夜快樂。釋氏以不知此,往他身上起意思,何如那身不得,故卻厭惡;要得往盡根塵,為心源不定,故要得如枯木逝世灰。然沒此理,要有此理,除是逝世也。[1](P34)程顥指出“異端做作,鉅細年夜費力,非天然也”,此處“異端”即指釋教。程顥認為天然之道乃是圣人

 

之道,而釋教徒決心落發修行乃是人為做作,不合適天然之天理。程顥認為人的線人口鼻欲看是天然而然的,人的喜怒哀樂之情也是天然而然的,這都是天理的天然吐露,而釋教讓人往除天然欲看和天然感情的做法與天理相違背。程顥對人的天然欲看表現確定,批評釋教所主張的“往盡根塵”,認為要人做到如“枯木逝世灰”是不成能的,除非是逝世了。總之,程顥認為人的欲看和感情乃是天然而然的,是合適天理的,他以此來反對釋教的絕情往欲說,認為釋教“非天然”。當然,程顥對釋教的批評并非完整合適史實。禪宗發展到后期,也出現了確定天然的趨向,譬如慧海禪師在答覆門人問“僧人修道,還用功否”時說:“饑來吃飯,困來即眠。”[17](P387)這體現了確定天然天性的主張。賴永海指出:“與後期禪宗即心即佛的祖師禪多強調自心之迷悟不盡雷同,后期禪宗所說的心、性,更側重于本自自然的性質。”[18](P190)雖然釋包養情婦教本身已孕育著確定天然的轉變,但這種轉變并沒有獲得廣泛實現,至多在程顥看來,釋教仍然是反對天然的。程顥的“天理”確定天然,恰是出于他對釋教反天然的批評。

 

總之,隨著對神靈之天的摒棄和對天然之天的確定,程顥對“天理”古義也有所揚棄,他繼承了“天理”的天然之義,摒棄了其天命之義。程顥對“天理”古義的揚棄,還具有批評釋教的現實緣由。釋教有反對人的天然欲看的思惟傾向,程顥則認為人的欲看乃是天理之天然,進而批評釋教讓人絕情滅欲的做法分歧天理。天理的天然之義是程顥批評釋教的主要理論兵器。

 

三、“生”即“仁”:程顥對“天理”古義的闡發

 

在“天理”的天然之義和天命之義間,程顥繼承了天然之義,摒棄了天命之義。此外,程顥還面臨著一個主要問題,那就是自唐代中后期以來天德權威的喪掉。唐代以前,天的天命意義與品德意義往往聯結在一路,天具有天命意義的同時,還具有懲惡揚善的品德意義。如《尚書·湯誥》所謂“天道福善禍淫”[13](P297)即是這般,天既是神靈,又有德性。隨著天的天然之義興起,人們只是將天視為天然,而不再把天當作神靈,于是,天不僅喪掉了天命意義,同時也喪掉了品德權威意義。但是,天的品德義是不成或缺的,因包養網站為若天掉往其品德義,人的行為便毫無約束。唐末以來,天的天然之義逐漸占據主流,天開始喪掉品德權威,人們的行為無所畏懼,導致社會次序紊亂。唐宋間的50余年里,華夏地區歷經五代八姓十三君,南邊也是列國割據,混亂不勝。這種風氣在宋初并沒有獲得好轉,宋太祖通過篡逆而黃袍加身,宋太宗又弒兄繼長期包養承皇位。社會風氣的敗壞,不僅出現在皇權爭奪中,平易近間亦是這般。程顥屢次指責,他說“今四海靡靡,日進偷薄,末俗嘵嘵,無復廉恥”[1](P448),又說“宋興百余年,而教化未年夜醇,情面未盡美,士人微謙退之節,鄉閭無廉恥之行,刑雖繁而奸不止,官雖冗而材缺乏”[1](P448),可見程顥對當時的社會風氣很是不滿。面對這般情況,程顥所要做的就是從頭樹立天的品德權威,以此來教化、規范人們的行為。程顥既然已經繼承了天理的天然之義,摒棄了天命之義,那么,他要從頭樹立天的品德權威,就不克不及再借助天短期包養命之說,而是要樹立在天然之天的基礎上。

 

程顥從天然生生不息的過程中直接闡發出天的品德意義,認為生生不息的天然變化就是天德的體現。他說:

 

“六合之年夜德曰生”,“六合絪缊,萬物化醇”,“生之謂性”,萬物之生意最可觀,此元者善之長也,斯所謂仁也。人與六合一物也,而人特自小之,何耶?[1](P120)

 

“日新之謂大德,生生之謂易,陰包養app陽不測之謂神。”要思而得之。[1](P133)

 

醫書言手足痿痹為不仁,此言最善名狀。仁者,以六合萬物為一體,難道己也。認得為己,何所不至?若不有諸己,自不與己相關。如手足不仁,氣已不貫,皆不屬己。[1](P15)

 

切脈最可體仁。[1](P59)

 

觀雞雛,此可觀仁。[1](P59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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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顥通過援用《周易·系辭》中的“六合之年夜德曰生”[19](P255),把“生”與“德”聯系在一路,認為“生”就是六合之德。他說“萬物之生意最可觀,此元者善之長也,斯所謂仁也”,認為萬物的生意就是最善的仁德,在“生”與“仁”之間樹立起了聯系。他援用《周易·系辭》“日新之謂大德,生生之謂易”[19](P234),指誕生生不息、除舊更新便是大德,從而說明“生”具有品德意義。程顥還對“仁”提出新的解釋,雖然沒有明確將“仁”釋為生之意,但卻有這層寄意在此中。他贊同醫書所說的手足痿痹為不仁,又說“手足不仁,氣已不貫,皆不屬己”,“不屬己”即是掉往知覺,缺少生意;與此相反,“仁”則可解釋為有知覺,有生意。程顥指出“切脈最可體仁”,這仍然體現出了“仁”的生意,因為切脈時,能逼真地感觸感染到脈搏的跳動,這是性命的體征、生機的體現。程顥“觀雞雛,此可觀仁”也表達了“仁”的生意。“雞雛”即剛破殼而出的小雞,生意盎然,朝氣蓬勃,程顥認為“此可觀仁”,體現出“仁”具有生意。綜上,程顥認為天是生生不息的,并認為這就是天的仁德地點。通過建構“生”與“仁”之間的聯系,“天理”不再只要天然之義包養甜心,而同時亦有品德意義。程顥為“天理”賦予品德意義,并沒有借助天命權威,而是包養網ppt直接為天然之天賦予德性,這是他對“天理”的主要創新。程顥從頭確立天的品德意義,為人的行為供給形而上的品德依據,對理學的發展具有主要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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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顥賦予天理以仁德,還具有批評道家的現實意義。北宋時期道家文明影響廣泛,士年夜夫們讀老、莊之書蔚然成風。道家反對仁義思惟,如《老子》主張:“絕仁棄義,平易近復孝慈。”[20](P45)又載:“六合不仁,以萬物為芻狗;圣人不仁,以蒼生為芻狗。”[20](P13-14)道家反對仁義,恰與儒家文明相悖,程顥要復興儒學就必須對道家思惟提出批評。況且,道家也有確定天然的思惟,早在先秦時期,《老子》就提出“道法天然”[20](P64)的主張,假如程顥的“天理”只要天然之義,那么就與道家沒有分別,是以他要為“天理”賦予儒家的仁義主張。程顥說:“老子之言,竊弄闔辟者也。”[1](P121)又說:“莊子年夜底意思,無禮無本。”[1](P97)還說:

 

韓愈亦晚世豪杰之士。如《原道》中言語雖有病,然自孟子而后,能將許年夜見識尋求者,才見此人。至如斷曰:“孟氏醇乎醇。”又曰:“荀與揚擇焉而不精,語焉而不詳。”若不是他見得,豈千余年后便能斷得這般清楚也?如揚子看老子,則謂“言品德則有取,至如搥提仁義,絕滅禮學,則無取。”若以老子“剖斗折衡,圣人不逝世,年夜盜不止”,為救時反本之言,為可取,卻尚可恕。如老子言“掉道而后德,掉德而后仁,掉仁而后義,掉義而后禮”,則自不識道,已不成言語,卻言其“言品德有取”,蓋自是揚子已不見道,豈得如愈也?[1](P5)

 

程顥比較了揚雄和韓愈關于老子的評論,并批評揚雄而確定韓愈。揚雄認為老子“言品德則有取”,程顥對此提出了批評,認為老子言“掉道而后德,掉德而后仁”乃是不識道。程顥站在儒家的立場,認為仁義即品德,是以反對老子將仁義視為品德缺掉后的產物。韓愈《原道》曰:“老子之小仁義,非毀之也,其見者小也。坐井而觀天,曰天小者,非天小也。彼以煦煦為仁,孑孑為義,其小之也則宜。其所謂道,道其所道,非吾所謂道也。其所謂德,德其所德,非吾所謂德也。凡吾所謂品德云者,合仁與義言之也,全國之公言也。老子之所謂品德云者,往仁與義言之也,一人之私言也。”[21](P13-14)韓愈對包養價格ptt老子輕視仁義的觀點提出了強烈批評,程顥對韓愈之說給予極高的評價,認為“自孟子而后,能將許年夜見識尋求者,才見此人”。與韓愈一樣,程顥也反對老子的絕仁棄義說,他為“天理”賦予仁德,乃是努力于批評道家學說和弘揚儒家文明。

 

總之,除天然之義外,程顥的天理還具有品德意義。他通過建構“生”與“仁”之間的聯系,認為生生不息就是仁德,從而為“天理”賦予品德意義。他之所以賦予天理品德,還包養犯法嗎有反對道家和復興儒家的現實意義。道家反對仁義,程顥作為儒家文明的維護者,必定要重申儒家的仁義品德。

 

四、程顥改革“天理”的缺乏

 

程顥對“天理”二字的改革是中國思惟史上的主要事務,此后“天理”二字成為程朱理學的焦點概念。但是,與后期“天理”相較,程顥對“天理”的改革還存在一些缺乏。程顥所言“天理”有天然意義與品德意義兩重含義,可是“天理”的這兩重含義無法真正實現統一,通過對天理善惡的追問便可發現此中的牴觸。

 

假如將天理視為天然,那么天理將是善惡并存的。程顥對此有論述,他說:“全國善惡皆天理,謂之惡者非本惡,但或過或不及便這般。”[1](P14)這則資料較難懂得,程顥先指出“全國善惡皆天理”,但又接著說“謂之惡者非本惡”,關于天理之善惡令人捉摸不定。就天然自己來說,并無善惡可言,善惡不是天然的固有屬性,但是對于人類來說,天然則有善惡。譬如刮風下雨是天然之理,風雨自己并無善惡,可是風雨會影響人類的生涯,是以對人類來說就有善惡。假如風調雨包養價格ptt順,利于農作物的生長,謂之善;假如“或過或不及”,發生旱澇等天然災害,則謂之惡。程顥此語正可作這樣的懂得,風雨等天理事物,自己并無惡,但或過或不及則會產生惡。但是,我們可進一個步驟追問,假如天理自己并無惡,那么為什么會產生“或過或不及”的現象呢?這是程顥沒有進一個步驟說明的問題。程顥還說:“事有善有惡,皆天理也。天理中物,須有美惡,蓋物之不齊,物之情也。”[1](P17)程顥此處對天理善惡并存的表述較為清楚,他指出“事有善有惡,皆天理也”,明確確定惡的事物的存在也合適天理。他還說:“萬物莫不有對,一陰一陽,一善一惡,陽長則陰消,善增則惡減。斯理也,推之其遠乎?人只需知此耳。”[1](P123)程顥承認天理是善惡并存的,并提出“萬物莫不有對”的理論,為善惡皆天理供給理論依包養網單次據。總之,當把天理視為天然之理時,天理具有善惡并存的特點。

 

假如將天理視為仁德,就是依照人類品德對天理進行改革,是以天理就已經代表了包養價格ptt人的完善品德,所以必定是至善無惡的。程顥曾說過:“‘人心惟危’,人欲也。‘道心惟微’,天理也。‘惟精唯一’,所以致之。‘允執厥中’,所以行之。”[1](P126)程顥以“天理”與“人欲”相對,將“天理”比作道心,將“人欲”比作人心,此處“天理”是至善無惡的仁德。他又說:“得天理之正,極人倫之至者,堯、舜之道也;用其私心,依仁義之偏者,霸者之事也。”[1](P450)程顥指出堯舜得天理之正、極人倫之至,而霸者則只是用其私心、行仁義之偏,對堯舜之道與蠻橫褒貶清楚。程顥將堯舜之道比作“得天理之正”,此處“天理”顯然是指至善的仁德。

 

通過以上論述可見,程顥對天理善惡缺少一貫的認識。假如將天理視為天然,那么天理是善惡并存的;假如將天理視為仁德,那么天理是至善無惡的。正如japan(日本)學者土田健次郎所說:“程顥對‘天理’的用法是:基礎上包括了對善、惡兩方面的認可,但同時,可以被周全確定的幻想狀態也無妨表達為‘理’。”[4](P169)程顥在天理善惡方面缺少一貫的認識,有兩方面的緣由。其一,與他要解決的時代問題有關。唐君毅曾指出:“述中國哲學史,則自始即難將其與其他學術文明之交互關系存而不論。蓋中國愚人之立言,罕有如東方愚人之一以純粹真諦為鵠的者,恒系為應付當時之社會文明之問題,補偏救弊,為求善而求真。”[22](P319)程顥對短期包養“天理”古義的改革也是這般,他不是為了純粹的理論興趣,而是為了批評佛老與復興儒學的現實需求。為了反對釋教,他要堅持天理的天然義;為了反對道家,他要堅持天理的品德義。釋教與道家皆是程顥批評的主要對象,是以,天理的天然義與品德義都要堅持。在兩者都堅持的同時,天理在善惡問題上就出現了包養一個月價錢牴觸。當然,在批評佛老的同時,程顥對佛老思惟也有接收。其二,與人類思惟史上混雜事實與價值的思維方法有關。長期以來,中東方哲學家年夜多都犯了摩爾(G.E.Moore)所謂的“天然主義謬誤”,他們多將事實與價值混雜在一路而不加區分。程顥的天理論恰是天然主義謬誤的典範代表,他努力于將天然與品德統一路來,試圖從生生不息的天然中推導出仁德。但是,這一推導過程并不充足,因為天然事物不僅具有生生不息的特征,同時也具有轉瞬即滅的特點,是以,天然并不總是至善的,而是兼具善惡。善惡并存的天然與至善無惡的品德恕難統一,程顥并沒有解決此中的牴觸。后來,程頤對其兄的天理論有所繼承與發展,他綜合程顥的天理論和張載的氣論,建構了理、氣相分的理論體系。通過理、氣二分法,程頤將惡之來源歸之于氣稟之分歧,從而保證了天理的至善性。程顥體貼出“天理”在先,但他的天理論還存在一些缺點,經程頤改革后,“天理”二字才真正成為理學的焦點概念。

 

參考文獻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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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近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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